電商法通過:電商平臺對消費者未盡安全保障義務將擔責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31日在北京舉行閉幕會,會議表決通過了電子商務法。
在會后的新聞發(fā)布會上,有記者提問,“我們發(fā)現(xiàn),最近發(fā)生了一些侵害消費者人身安全的嚴重事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對于這樣的事件,電商平臺應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剛剛通過的電子商務法又是怎么樣規(guī)定的?”
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強調,“任何的經營者從事任何的經營活動,消費者的人身安全都應當是第一位的。我們國家的每一項立法都是如此,我們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將人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剛剛通過的電子商務法也堅持了這一思想,對保障人民人身安全做了非常具體的規(guī)定。”
楊合慶指出,電子商務法規(guī)定,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必須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符合環(huán)境保護的要求,不得銷售或提供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對于平臺經營者,法律要求其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真實身份、地址、行政許可等事項要進行核驗和登記,并且要通過平臺服務協(xié)議、交易規(guī)則來明確雙方對于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還有保障商品和服務質量的義務。
在消費者受到了人身損害方面,電子商務法規(guī)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首先,如果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就應當依照電子商務法、侵權責任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來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如果平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而沒有采取必要措施的,要和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楊合慶表示,同時,根據(jù)電子商務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如果電子商務平臺不能夠提供平臺內經營者的身份、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要承擔先行賠付的責任。
如果電商平臺對于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業(yè)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如何承擔責任的問題。電子商務法規(guī)定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如果平臺未盡到上述義務,應當按照侵權責任法等法律,構成共同侵權的,應與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另外,除了上述的民事責任以外,電子商務法還規(guī)定,如果平臺有相關的違法行為,還要依法承擔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楊合慶說。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31日在北京舉行閉幕會,會議表決通過了電子商務法。
在會后的新聞發(fā)布會上,有記者提問,“我們發(fā)現(xiàn),最近發(fā)生了一些侵害消費者人身安全的嚴重事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對于這樣的事件,電商平臺應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剛剛通過的電子商務法又是怎么樣規(guī)定的?”
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強調,“任何的經營者從事任何的經營活動,消費者的人身安全都應當是第一位的。我們國家的每一項立法都是如此,我們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將人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剛剛通過的電子商務法也堅持了這一思想,對保障人民人身安全做了非常具體的規(guī)定。”
楊合慶指出,電子商務法規(guī)定,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必須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符合環(huán)境保護的要求,不得銷售或提供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對于平臺經營者,法律要求其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真實身份、地址、行政許可等事項要進行核驗和登記,并且要通過平臺服務協(xié)議、交易規(guī)則來明確雙方對于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還有保障商品和服務質量的義務。
在消費者受到了人身損害方面,電子商務法規(guī)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首先,如果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就應當依照電子商務法、侵權責任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來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如果平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而沒有采取必要措施的,要和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楊合慶表示,同時,根據(jù)電子商務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如果電子商務平臺不能夠提供平臺內經營者的身份、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要承擔先行賠付的責任。
如果電商平臺對于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業(yè)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如何承擔責任的問題。電子商務法規(guī)定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如果平臺未盡到上述義務,應當按照侵權責任法等法律,構成共同侵權的,應與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另外,除了上述的民事責任以外,電子商務法還規(guī)定,如果平臺有相關的違法行為,還要依法承擔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楊合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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