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jié)前搶票催生網絡“黃?!?/span>
受春運人數激增、火車票預售期縮短等因素影響,今年春運很有可能成為“史上最難搶票年”。
在此背 景下,一些網絡平臺推出了“有償搶票”服務,按照搶到票的概率收取不同檔次的費用。有償搶票涉嫌非法牟利,并讓眾多通過正常途徑購票者感到焦慮。另外,魚龍混雜的搶票軟件,還潛藏著安全隱患。當購票者應要求提供個人信息后,一旦管理不慎,就存在泄露姓名、身份證號、電話等個人隱私信息的可能,也為不法分子或機構的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了便利。針對今年春運購票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本報特推出“調查有償搶票”上下篇,敬請關注。
春節(jié)將至,不少消費者都在為搶購一張回家的火車票各顯神通。與此同時,一些網絡平臺借機推出有償搶票,“插隊券”“云搶票”“專人搶票”等花樣百出。消費者通過這些平臺訂一張火車票,可能需多掏低至幾十元、高至百余元的費用。不少消費者質疑,網絡平臺加錢“搶票”和黃牛倒票沒什么區(qū)別,不僅侵犯了其他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更破壞了火車票銷售的市場秩序。
網絡平臺推有償搶票 在北京工作的譚先生最近一直在刷1月25日回湖南岳陽的車票。經過幾天的努力,譚先生仍然沒有刷到車票。
1月3日,譚先生從朋友那里打聽到,一些網絡平臺提供有償搶票服務,有岳陽老鄉(xiāng)已經通過網絡平臺買到了票。這讓譚先生覺得有點郁悶。
“我去打聽了,很多朋友都是通過網絡平臺提供的有償搶票服務購買車票,這種加價購買的行為,我覺得對大多數人來說是不公平的,網絡平臺的這種服務和黃牛有什么區(qū)別?”譚先生說。
網絡平臺推出的有償搶票究竟是怎么回事,《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進行了調查。1月3日,記者登錄攜程網、去哪兒網發(fā)現,這些網絡平臺都提供有償搶票服務。
在攜程網上,記者看到搶票頁面上宣傳其有優(yōu)先出票權,進入頁面后,有極速搶票35元/份和專人閃電搶票66元/份兩個套餐供選擇,此外,還有搶票加速包可以購買。以購買一張湖北武漢至北京西的高鐵二等座為例,票價520.5元,選擇專人閃電搶票,加上默認的搶票加速包5元,共需花費591.5元,比實際票價多出71元。 記者登錄去哪兒網客戶端,刷票頁面同樣有套餐可以選擇,其中高速搶票需要支付20元,極速搶票30元。另外,去哪兒網頁面上還有誠邀火車代售點加入合作的廣告,并承諾“低投入,高回報”。
1月4日,記者佯裝成火車票代售點負責人,與去哪兒網負責火車票產品運營的工作人員取得聯系。在詢問代售點情況后,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合作模式是平臺與代售點簽訂協議,平臺將購票人身份證第一時間傳給火車票代售點,代售點出票后可以快遞給購買人。“其中有快遞和物流的費用可以根據情況給予提成,但是目前多數是給代售點5元服務費,如果客戶購買保險的話,也有提成,比如給代售點1元的保險提成”。
隨后,記者通過搜索發(fā)現,提供類似有償搶票服務的還有智行、高鐵管家等網絡第三方平臺。
消費者質疑不公平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了解到,有關通過網絡平臺和軟件搶票的問題,爭議一直不斷。原鐵道部在2012年召集代售點負責人,強調禁止與網站合作銷售火車票。部分火車票代售點也因此被鐵路部門處罰甚至關停。2013年,工業(yè)和信息化部下令封殺“搶票神器”。有觀點指出,這些所謂的“搶票神器”,利用技術優(yōu)勢變相作弊,打破了購票者的機會公平,加重了12306網站的擁堵程度,損害更多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利。 記者注意到,前兩年盛行的免費搶票軟件,現如今成了有償搶票服務,一些網絡平臺還借機搭售保險業(yè)務。有消費者質疑,在一票難求局面沒有解決的情況下,網絡第三方平臺利用技術手段搶票并加收費用的行為,與窗口倒票的黃牛很相似。
“平臺宣稱平可以提升70%甚至更高的搶票概率,甚至有平臺推出了‘搶票險’,聲稱搶票不成功可以補償幾十元不等的優(yōu)惠劵或者代用劵。”消費者李政向記者坦言,這樣下去,她會擔心以后不加錢就搶不到票。“相比之下,那些通過網絡平臺加錢搶票的消費者,肯定比我們這種自己刷票的更有優(yōu)勢,比如網絡平臺的帶寬、搶票軟件的技術優(yōu)勢”。
消費者程小姐認為,搶票平臺的這種做法,和黃牛提前買到票,然后加價賣給消費者,在本質上沒有什么不同,期待有關部門盡快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guī),對這種現象給予明確和規(guī)范。“這些平臺的加入對正常購票秩序造成了干擾,對正常排隊買票的人很不公平。”程小姐說。
另類黃牛亟待監(jiān)管
記者發(fā)現,互聯網平臺推出的有償搶票之所以引起質疑,首先是對正常購票秩序造成了干擾,讓眾多通過正常途徑消費者感到焦慮,其次就是網絡平臺推出的有償搶票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
據報道,2013年春運期間,廣東佛山一對夫妻,以每張票收10元手續(xù)費幫外來工訂火車票,因車票數量達數百張,最終被鐵路警方以“黑票點”論處,并將夫妻二人刑拘。那么,目前從事有償搶票的平臺又該如何定性?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專家喬聰軍表示,網絡平臺利用增加網絡帶寬、專人服務等方式“搶票”,且收取相關費用,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部分消費者花錢買服務的需求。但如果網絡平臺是利用不正當手段取得票源,且收取高額費用牟利,則應視為違法行為。有關部門需要公開投訴通道,根據消費者的投訴情況,合理取證,并根據具體行為確定是否處罰,且需要將處罰結果公之于眾。
四川少城律師師事務所律師曹毅認為,造成這個問題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國有限的交通資源,不能滿足龐大的春運客流的需求,導致一票難求,這就給相關網絡平臺提供了機會。根據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倒賣車票、船票情節(jié)嚴重的,將會承擔刑事責任。但如果僅收取適當的手續(xù)費而代買車票、船票的,不是加價倒賣,并不購成犯罪。至于有償搶票超過了“5元錢購票服務收費標準”是否違規(guī),則需要鐵路總公司和監(jiān)管部門予以明確,究竟是違規(guī)搶票,還是合法服務,都應有個說法,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
“為避免買到高價倒賣的車票,消費者應盡量提前購票,安排行程,最好錯鋒出行。監(jiān)管部門要加大監(jiān)管力度,凡是發(fā)現有加價倒賣車票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要堅決依法打擊,以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曹毅說。
受春運人數激增、火車票預售期縮短等因素影響,今年春運很有可能成為“史上最難搶票年”。
在此背 景下,一些網絡平臺推出了“有償搶票”服務,按照搶到票的概率收取不同檔次的費用。有償搶票涉嫌非法牟利,并讓眾多通過正常途徑購票者感到焦慮。另外,魚龍混雜的搶票軟件,還潛藏著安全隱患。當購票者應要求提供個人信息后,一旦管理不慎,就存在泄露姓名、身份證號、電話等個人隱私信息的可能,也為不法分子或機構的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了便利。針對今年春運購票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本報特推出“調查有償搶票”上下篇,敬請關注。
春節(jié)將至,不少消費者都在為搶購一張回家的火車票各顯神通。與此同時,一些網絡平臺借機推出有償搶票,“插隊券”“云搶票”“專人搶票”等花樣百出。消費者通過這些平臺訂一張火車票,可能需多掏低至幾十元、高至百余元的費用。不少消費者質疑,網絡平臺加錢“搶票”和黃牛倒票沒什么區(qū)別,不僅侵犯了其他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更破壞了火車票銷售的市場秩序。
網絡平臺推有償搶票 在北京工作的譚先生最近一直在刷1月25日回湖南岳陽的車票。經過幾天的努力,譚先生仍然沒有刷到車票。
1月3日,譚先生從朋友那里打聽到,一些網絡平臺提供有償搶票服務,有岳陽老鄉(xiāng)已經通過網絡平臺買到了票。這讓譚先生覺得有點郁悶。
“我去打聽了,很多朋友都是通過網絡平臺提供的有償搶票服務購買車票,這種加價購買的行為,我覺得對大多數人來說是不公平的,網絡平臺的這種服務和黃牛有什么區(qū)別?”譚先生說。
網絡平臺推出的有償搶票究竟是怎么回事,《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進行了調查。1月3日,記者登錄攜程網、去哪兒網發(fā)現,這些網絡平臺都提供有償搶票服務。
在攜程網上,記者看到搶票頁面上宣傳其有優(yōu)先出票權,進入頁面后,有極速搶票35元/份和專人閃電搶票66元/份兩個套餐供選擇,此外,還有搶票加速包可以購買。以購買一張湖北武漢至北京西的高鐵二等座為例,票價520.5元,選擇專人閃電搶票,加上默認的搶票加速包5元,共需花費591.5元,比實際票價多出71元。 記者登錄去哪兒網客戶端,刷票頁面同樣有套餐可以選擇,其中高速搶票需要支付20元,極速搶票30元。另外,去哪兒網頁面上還有誠邀火車代售點加入合作的廣告,并承諾“低投入,高回報”。
1月4日,記者佯裝成火車票代售點負責人,與去哪兒網負責火車票產品運營的工作人員取得聯系。在詢問代售點情況后,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合作模式是平臺與代售點簽訂協議,平臺將購票人身份證第一時間傳給火車票代售點,代售點出票后可以快遞給購買人。“其中有快遞和物流的費用可以根據情況給予提成,但是目前多數是給代售點5元服務費,如果客戶購買保險的話,也有提成,比如給代售點1元的保險提成”。
隨后,記者通過搜索發(fā)現,提供類似有償搶票服務的還有智行、高鐵管家等網絡第三方平臺。
消費者質疑不公平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了解到,有關通過網絡平臺和軟件搶票的問題,爭議一直不斷。原鐵道部在2012年召集代售點負責人,強調禁止與網站合作銷售火車票。部分火車票代售點也因此被鐵路部門處罰甚至關停。2013年,工業(yè)和信息化部下令封殺“搶票神器”。有觀點指出,這些所謂的“搶票神器”,利用技術優(yōu)勢變相作弊,打破了購票者的機會公平,加重了12306網站的擁堵程度,損害更多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利。 記者注意到,前兩年盛行的免費搶票軟件,現如今成了有償搶票服務,一些網絡平臺還借機搭售保險業(yè)務。有消費者質疑,在一票難求局面沒有解決的情況下,網絡第三方平臺利用技術手段搶票并加收費用的行為,與窗口倒票的黃牛很相似。
“平臺宣稱平可以提升70%甚至更高的搶票概率,甚至有平臺推出了‘搶票險’,聲稱搶票不成功可以補償幾十元不等的優(yōu)惠劵或者代用劵。”消費者李政向記者坦言,這樣下去,她會擔心以后不加錢就搶不到票。“相比之下,那些通過網絡平臺加錢搶票的消費者,肯定比我們這種自己刷票的更有優(yōu)勢,比如網絡平臺的帶寬、搶票軟件的技術優(yōu)勢”。
消費者程小姐認為,搶票平臺的這種做法,和黃牛提前買到票,然后加價賣給消費者,在本質上沒有什么不同,期待有關部門盡快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guī),對這種現象給予明確和規(guī)范。“這些平臺的加入對正常購票秩序造成了干擾,對正常排隊買票的人很不公平。”程小姐說。
另類黃牛亟待監(jiān)管
記者發(fā)現,互聯網平臺推出的有償搶票之所以引起質疑,首先是對正常購票秩序造成了干擾,讓眾多通過正常途徑消費者感到焦慮,其次就是網絡平臺推出的有償搶票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
據報道,2013年春運期間,廣東佛山一對夫妻,以每張票收10元手續(xù)費幫外來工訂火車票,因車票數量達數百張,最終被鐵路警方以“黑票點”論處,并將夫妻二人刑拘。那么,目前從事有償搶票的平臺又該如何定性?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專家喬聰軍表示,網絡平臺利用增加網絡帶寬、專人服務等方式“搶票”,且收取相關費用,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部分消費者花錢買服務的需求。但如果網絡平臺是利用不正當手段取得票源,且收取高額費用牟利,則應視為違法行為。有關部門需要公開投訴通道,根據消費者的投訴情況,合理取證,并根據具體行為確定是否處罰,且需要將處罰結果公之于眾。
四川少城律師師事務所律師曹毅認為,造成這個問題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國有限的交通資源,不能滿足龐大的春運客流的需求,導致一票難求,這就給相關網絡平臺提供了機會。根據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倒賣車票、船票情節(jié)嚴重的,將會承擔刑事責任。但如果僅收取適當的手續(xù)費而代買車票、船票的,不是加價倒賣,并不購成犯罪。至于有償搶票超過了“5元錢購票服務收費標準”是否違規(guī),則需要鐵路總公司和監(jiān)管部門予以明確,究竟是違規(guī)搶票,還是合法服務,都應有個說法,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
“為避免買到高價倒賣的車票,消費者應盡量提前購票,安排行程,最好錯鋒出行。監(jiān)管部門要加大監(jiān)管力度,凡是發(fā)現有加價倒賣車票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要堅決依法打擊,以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曹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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