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氣墊門”塵埃落定:90天內退貨并給予三倍賠款
根據(jù)耐克商業(yè)(中國)有限公司的聲明,從4月3日起在內90天時間,對問題耐克氣墊鞋產品退貨并給予三倍賠款。沸沸揚揚的耐克氣墊門事件終于塵埃落定,知名品牌屢上黑名單敲響了誰的警鐘?
在今年央視315晚會上,耐克成為眾矢之的——在耐克中文官網(wǎng)上,一款經典籃球鞋據(jù)稱擁有耐克專利的ZOOMAIR氣墊。然而卻被證實根本沒有所謂的氣墊。據(jù)了解,這款鞋一共賣出了300多雙。各種扯皮后,耐克終于松口,在微博上發(fā)布,針對已購買該問題鞋的消費者,收回貨品同時一次性全額退款并提供人民幣4500元,相當于原價的三倍。
耐克官方客服3日對記者表示:這個問題是由我們相關人員負責的,如果確實有這樣的情況,如果您的貨號確實是您在網(wǎng)上看到的Hyperdunk 2008款的男子籃球鞋,幫您登記后,后續(xù)會有人幫您處理。但如果不是這一貨號,是不存在三倍賠償情況的。
2016年4月,耐克籃球官方微博發(fā)布了一條消息,NBA球星科比·布萊恩特2008年北京奪冠時所穿的一雙Hyperdunk 2008籃球鞋復刻版將限量發(fā)售,南京的朗先生成為了這次銷售中幸運的中簽者,以每雙1499元的價格搶到了兩雙鞋。
然而此后,相關執(zhí)法部門進駐到耐克上海公司總部進行調查初期,耐克方面曾發(fā)出過多個版本的聲明,賠償細節(jié)前后也幾經修改,但始終不松口的是,央視315晚會反映的情況,只是對產品的“錯誤描述”,并非存在質量問題。
耐克相關負責人Peter張說:“我們有一些描述的錯誤,或者說比較嚴重的錯誤。”
根據(jù)《消保法》的規(guī)定: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時至今日,耐克方面雖然低頭,但是,不管是耐克相關負責人在面對危機出現(xiàn)時的“風中凌亂”,還是事后處理問題的各種推卸責任實在讓人對耐克的信譽大可折扣。
“虛假宣傳”問題對耐克來說,不是第一次。2011年,耐克在中國銷售的“Hyperdunk 2011”籃球鞋就因為前腳掌就比美國同款缺少了氣墊被消費者舉報,最終以耐克交出487萬元的罰單收場。耐克作為一線運動品牌在很多消費者心中,都有著不可替代的位置,他們的產品不管是廣告也好,還是創(chuàng)意也好都是一流,就像這次問題氣墊鞋,最初的宣傳也是“致敬經典”,但是如果心思只在營銷上,而非“產品”,或者當出現(xiàn)問題時,一味只知道逃避責任,那么,最終也只能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致敬的恐怕不是經典,只能是曾經的信任了。
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說:“不是說發(fā)生以后你改了,就不承擔加倍賠償?shù)呢熑?。經營者以‘我在市場監(jiān)管部門、消費者組織報備了就不承擔法律責任,這是沒有任何法律責任的’為理由,是對消費者維權的一種搪塞。”
根據(jù)耐克商業(yè)(中國)有限公司的聲明,從4月3日起在內90天時間,對問題耐克氣墊鞋產品退貨并給予三倍賠款。沸沸揚揚的耐克氣墊門事件終于塵埃落定,知名品牌屢上黑名單敲響了誰的警鐘?
在今年央視315晚會上,耐克成為眾矢之的——在耐克中文官網(wǎng)上,一款經典籃球鞋據(jù)稱擁有耐克專利的ZOOMAIR氣墊。然而卻被證實根本沒有所謂的氣墊。據(jù)了解,這款鞋一共賣出了300多雙。各種扯皮后,耐克終于松口,在微博上發(fā)布,針對已購買該問題鞋的消費者,收回貨品同時一次性全額退款并提供人民幣4500元,相當于原價的三倍。
耐克官方客服3日對記者表示:這個問題是由我們相關人員負責的,如果確實有這樣的情況,如果您的貨號確實是您在網(wǎng)上看到的Hyperdunk 2008款的男子籃球鞋,幫您登記后,后續(xù)會有人幫您處理。但如果不是這一貨號,是不存在三倍賠償情況的。
2016年4月,耐克籃球官方微博發(fā)布了一條消息,NBA球星科比·布萊恩特2008年北京奪冠時所穿的一雙Hyperdunk 2008籃球鞋復刻版將限量發(fā)售,南京的朗先生成為了這次銷售中幸運的中簽者,以每雙1499元的價格搶到了兩雙鞋。
然而此后,相關執(zhí)法部門進駐到耐克上海公司總部進行調查初期,耐克方面曾發(fā)出過多個版本的聲明,賠償細節(jié)前后也幾經修改,但始終不松口的是,央視315晚會反映的情況,只是對產品的“錯誤描述”,并非存在質量問題。
耐克相關負責人Peter張說:“我們有一些描述的錯誤,或者說比較嚴重的錯誤。”
根據(jù)《消保法》的規(guī)定: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時至今日,耐克方面雖然低頭,但是,不管是耐克相關負責人在面對危機出現(xiàn)時的“風中凌亂”,還是事后處理問題的各種推卸責任實在讓人對耐克的信譽大可折扣。
“虛假宣傳”問題對耐克來說,不是第一次。2011年,耐克在中國銷售的“Hyperdunk 2011”籃球鞋就因為前腳掌就比美國同款缺少了氣墊被消費者舉報,最終以耐克交出487萬元的罰單收場。耐克作為一線運動品牌在很多消費者心中,都有著不可替代的位置,他們的產品不管是廣告也好,還是創(chuàng)意也好都是一流,就像這次問題氣墊鞋,最初的宣傳也是“致敬經典”,但是如果心思只在營銷上,而非“產品”,或者當出現(xiàn)問題時,一味只知道逃避責任,那么,最終也只能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致敬的恐怕不是經典,只能是曾經的信任了。
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說:“不是說發(fā)生以后你改了,就不承擔加倍賠償?shù)呢熑?。經營者以‘我在市場監(jiān)管部門、消費者組織報備了就不承擔法律責任,這是沒有任何法律責任的’為理由,是對消費者維權的一種搪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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